这些车辆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Self-hosted database solution offering control and scalability.
Post Reply
pappu6327
Posts: 414
Joined: Thu Dec 26, 2024 6:02 am

这些车辆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Post by pappu6327 »

《维也纳公约》的起草历史和随后的国家实践似乎强烈支持外交馆舍不可侵犯的绝对性。《维也纳公约》规定了不可侵犯性,没有例外。艾琳·丹扎在其颇具影响力的著作《外交法》中指出:

“然而,这种做法几乎不能支持第 22 条规定的严格不可侵犯性可能存在例外的观点。怀疑违反当地法律或继续收留寻求庇护者滥用场所显然不能成为执法人员违反不可侵犯性进入的理由。因为《维也纳公约》通过宣布不受欢迎的人或破坏外交关系提供了自己的补救制度,即使是明显的滥用也不能成为强制进入作为对违反《公约》第 41 条规定的尊重接收国法律和规章义务的报复形式。”(第 126 页,第二版)

最后,可以说,英国在通过 1987 年法案时通知了所有其他国家,似乎没有一个国家表示反对。这可能被视为对英国立场的某种默许,或被视为支持英国观点的国家实践。然而,各国可能没有反对,因为该法案要求外交大臣按照国际法行事。人们怎么能反对这样的要求呢?法案通过时没有表示反对并不意味着同意单方面撤回同意总是合法的。此外,各国可能认为撤 韩国 WhatsApp 号码 回未实际用于外交目的的场所的同意是合法的,但不同意撤回同意是对实际用于外交场所的场所滥用的一种补救措施。

更新: BBC 有一篇非常好的“问答:朱利安·阿桑奇和庇护”,在法律问题上确实做得很好。其中一个考虑的问题是阿桑奇是否有办法在不被逮捕的情况下离开厄瓜多尔大使馆。例如,他是否可以用汽车或外交官包偷偷溜出去。BBC 说:

“假设朱利安·阿桑奇在大使馆外逃脱了逮捕,他可以坐上外交车辆。,不得被‘搜查、征用、扣押和处决’。

这可能会导致一个奇怪的法律地位:大都会警察局有权拦下这辆车,但却无权在车上搜寻朱利安·阿桑奇。

即使他逃脱了,在某个时候他也必须乘坐飞机——到那时被捕的风险就会再次出现。”

我觉得这很正确。这里指的是《维也纳外交关系条约》第 22(3) 条,该条规定“使团的交通工具不得被搜查、征用、扣押或执行”。请注意,这里的措辞与该条第 1 款中关于使团处所的措辞不同。第 3 款并没有说交通工具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的义务比尊重不可侵犯的义务更为有限。似乎公认的做法是,对外交车辆进行一些有限的干预是合法的,例如拖走造成危险或非法停放的车辆,目的不是为了执行处罚,而是为了消除危险。这种行为不是扣押或执行。那么停车呢?停车可以说不属于第 22(3) 条禁止的行为。但如果汽车被拦下,那会怎样呢?汽车不能被搜查。代表团成员有行动自由(根据《维也纳条约法》第 26 条)。无论如何,正如 BBC 所说,即使阿桑奇到达机场或海港,他也必须在某个时候下车。

读者可能会对《洛杉矶时报》上的一篇文章感兴趣,其中引用了我讨论这些问题的文章。
Post Reply